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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
工业与民用建筑、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、环保、绿化、市政公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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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介绍
 举报人:陕西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 机构代码证号(91610000687955523R)


地址:西安市南二环东段352号 5幢30602室  法定代表人:高海军 身份证号:6127221918110291119电话:13649202264  委托人:周苗苗    电话:13759981051


被举报人: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,审判监督二庭审判长:王永伟  审判员:荆国安  审判员:王硕  审判监督二庭 处长,王波,


投诉举报内容:


第1. 合议庭前不给我公司寄河南省高院的合议庭开庭传票,违法,合议庭开庭后我高海军以省政协委员的身份和书记员沟通,书记员当场答应第二天寄给我,还问我要这个干啥,我说按程序你应该给我,应济源法院执行局打击报复冻结并划转我公司530多万,合议庭开庭不给我们说话的时间,只给了20分钟,平均每位代理人说话5分钟,国家没有这样的规定。违法,话都不让说咋合议。


第2. 新证据9组,省高院裁定书一个字都不提。第3,公安刑事立案告知书,第4,公安机关鉴定报告,第5,汇款凭证160万,而不是200万的枉法裁判,160万能判成200万元,法官咋审的,白的可以说黑的,这就是当前中国的按程序依法办事,第6,诈骗我公司的韩红伟,田军,翟占... [详细介绍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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